“祛白天使”项目
项目有效时间:2024-1-03至2024-12-31
一、援助对象
对河北省困难家庭(需个人写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盖章)的白癜风患者进行资金援助。
二、援助标准
患者自费超过1万元(含1万元),项目援助治疗费的20%(含激光治疗、中医外治等治疗类项目);药费的10%。
三、援助款发放流程
援助款需患者先行垫付,治疗疗程结束后由保定华仁白癜风医院向省慈善总会提供患者治疗期间的费用发票、《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救助审批表》、《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汇总表》等材料,省慈善总会审核通过后统一为患者拨付。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河北省慈善总会pg电子直营网官网下载并填写《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救助审批表》、《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救助个人家庭情况说明》
2、患者持《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救助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项目定点救助医院—保定华仁白癜风医院进行筛查,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院对其进行相关治疗,并建立患者档案,治疗结束后统一向河北省慈善总会报批。
五、检查考核
河北省慈善总会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1: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救助审批表
附件2: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救助个人家庭情况说明
附件3:河北省慈善总会“祛白天使”项目汇总表